《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點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周正式發布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并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該規則的發布意味著創業板退市制度正式出臺,主要是將《方案》內容落實到《創業板上市規則》的具體條款,包括以下六個方面:一是豐富了創業板退市標準體系;二是完善了恢復上市的審核標準,充分體現不支持通過“借殼”恢復上市;三是明確了財務報告明顯違反會計準則又不予以糾正的公司將快速退市;四是強化了退市風險信息披露,刪除原規則中不再適用的“退市風險警示處理”章節;五是增加了退市整理期的相關規定;六是明確了創業板公司退市后統一平移到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點評:1該規則明確和豐富退市制度,標志著中國股市制度性改革邁出了關鍵一步。事實上,明確財務報告違反會計準則將快速退市,強化退市風險信息披露,封堵借殼上市的可能,均體現了管理層的改革決心。這是對市場績差炒作的釜底抽薪之始,有利于改變A股扭曲的市場估值體系和投資行為,有利于打擊惡意炒差炒新,同時有利于后續新股發行制度和再融資制度的改革。